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关于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公告

尊敬的客户:

您好!感谢您对兰溪越商村镇银行的一贯支持!为提高函证及回函业务的服务质量与效率,现将我行受理单位客户银行函证及回函业务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:

一、办理对象

依法获取企业授权后的注册会计师、资产评估机构等第三方机构。

二、办理方式

我行接受的函证方式有邮寄询证函、跟函(现场函证),暂不受理数字方式询证函。

三、办理所需资料

邮寄询证函须符合《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》(财办会[2020]21号)格式要求,如实施跟函(现场函证),还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(经办人员)的有效身份证件、介绍信(公函)等资料。

四、办理机构、地址及联系方式

(一)回函经办机构:兰溪越商村镇银行营业部

(二)回函经办机构地址:浙江省兰溪市振兴路500号

(三)回函经办机构联系人:金亚男

(四)联系电话:057988896393

五、收费标准

暂免银行询证函相关业务手续费。

特此公告!

 

 

 

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

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